2024-11-17 17:21:17 | 来源: 互联网整理
小编在这里首先要向各位读者说声抱歉。上周的文章中,因北京乐东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昆仑乐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叫MT》)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小编分析案情不充分,导致编者对案件关键事实产生误解,进而对案件判决作出不恰当的评价。这不仅是对事实的曲解,也是对尽职审理案件的法官的不负责任。
在上周的文章中,法院认为:
由于原告五个游戏角色的独创性部分体现在角色的武器和服装上,而不是角色的面部图像,所以本院仅将原告五个游戏角色的武器和服装与被诉侵权游戏中对应的五个角色进行了比较。比较个人形象的相应部分。
尽管原告已获得改编授权,但编辑仍对法院决定删除原作部分内容感到困惑,称这是一次“神秘操作”。不过,小编查阅了案件信息并询问了当时的办案律师后,这个疑点终于被揭开了。
2、违法扣除作品属性《我叫MT》
说起《我叫MT》,很多《魔兽世界》的玩家一定对此不陌生。作为一部基于网络游戏《魔兽世界》创作的“同人动画”,大量使用了《魔兽世界》中的各种元素。动画最著名的台词:“银鳞胸甲,蓝色品质,5金币……”里面的“银鳞胸甲”是一件价值《魔兽世界》的24级装备。
网络游戏中的银鳞胸甲《魔兽世界》
正如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的,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游戏中受版权保护的元素进行二次创作,将会侵犯原创权利人的改编权。但《我叫MT》尚未获得相应授权。因此,相对于《我叫MT》 使用元素《魔兽世界》 是未经授权的使用。
延伸阅读:聊聊游戏| 《我的世界》 至《我的三体》 —— 游戏二次创作版权
说到这里,很多读者可能更加困惑了。《我叫MT》中的大牛形象并非来自魔兽世界,为什么要排除它呢?
《我叫MT》 主角形象
《我们小时候》 漫画一本
综上,《我叫MT》卡通形象的主要原创元素来自网络游戏《魔兽世界》及游戏二次漫画《我们小时候》,未经两部作品权利人同意,禁止改编根据版权法。理论上,此类作品被称为非法演绎。
3. 著作权法对非法衍生作品的规定
非法衍生作品是指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且没有其他合理理由,对原作品进行演绎而形成的、与原作品相比具有一定原创表现力的新作品。
2012年12月(ID:“_小矛”)郭泽龙在Zoku网发布了一系列“歪脖”主题漫画,并将部分漫画发布到微博。 2013年10月9日,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题为《小E的小窍门【用手机毁掉健康的7种方法】》的博文,其中使用了郭泽龙创作的上述4幅漫画。此作品用作插图,未签名。
涉案四件艺术品
郭泽龙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起诉微博运营主体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微博运营主体北京微盟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博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涉案四件美术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是原告根据动漫《银魂》中的伊丽莎白和动漫《蜡笔小新》中的野原新之助的原作形象改编的,原告的作品并未获得权利人的授权。以上动画作品。授权的、非法衍生的作品。被告在本案答辩中认为该作品属于非法改编,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针对这一问题,海淀法院认为: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湖北移动公司侵犯了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随后,湖北移动公司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本案中不难看出,我国立法虽然没有像美国版权法或德国版权法那样明确界定非法衍生作品的整体处理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衍生作品的侵权行为,非法衍生作品的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该作品,并在作品所包含的原创性范围内要求赔偿。
4. 我们再看一下案例《我叫MT》
回到《我叫MT》案件,虽然《我叫MT》动画在后续人物、故事情节等方面融入了不少原创,但就涉案五个角色的形象而言,动画也仅此而已。《魔兽世界》 和《我们小时候》。在原版的基础上略有改编,原创性较差。
另外,在上述核实分析过程中,小编认为,原告北京乐东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在立案前很可能并未意识到作品《我叫MT》中的人物形象属于非法解读。诉讼。被告在诉讼中未准备相关答辩书。结果,在庭审过程中,毫无准备的原告在面对被告对作品非法解释的辩护以及对其主张的权利范围的明确要求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困境:如果您坚持认为您声称的图像是动画中的图像,您可能会因其非法解释而失去权利。如果你选择改编的原创部分,你可能会失去它,因为被告的作品与原创部分有很大不同。它不被认为构成实质性相似。最终原告选择了后者,这直接导致了其全部版权主张的失败。
五、本案的启示
(一)二次创作作品商业化利用的版权风险
以小编讨论过的《我的三体》系列作品为例。 《我的三体》刚上线时,不仅《三体》小说中的剧情未经原著作权人授权而进行,而且《010-》视频游戏也未经授权。 30000次版权人商业使用授权。作品商业化后,一方面获得了《我的世界》小说权利人的授权,另一方面也转用商业授权的3D动画创作工具Cinema 4D进行后续创作,为后续创作扫清了道路。用于后续作品的商业用途。障碍。
(二)严肃处理案件
通过对《三体》案的审查,我们不难发现,原告的版权主张之所以被彻底驳回,不仅是原告准备不足,还与被告代理人细致的证据收集和完善的辩护策略有关。打开。在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中,上海合作律师事务所傅刚律师和王慧君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通过对原告和被告作品的创作、传播和解读过程的仔细审查,发现了原告的权利缺陷。我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也应了“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的说法。
参考:
[1] 美国版权法第103(a)条规定,非法使用现有作品的衍生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用户评论
这游戏的案件还原太棒了!每个细节都让人觉得很真实。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故事节奏把握得真是好,一点都不拖沓,看得出导演真的对原案有很多了解。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喜欢这种以真实的案例为基础的游戏,感觉更有代入感。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游戏里一些人物的心理描写很有深度,让人印象深刻。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画面设计特别棒!那个场景我当时直接被吸引住,好细节啊!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音乐和音效配合得恰到好处,真的能把我带入故事的氛围里。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玩过这个游戏后,我对真实案件就有了更深的了解。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种探索真相的游戏真的很刺激,每次发现一个线索都像打开了新大门一样。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以后还能出更多同类型题材的作品,我已经等不及了!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游戏真的让我明白,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比剧情还要复杂。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故事的结局虽然有些让人意外,但我觉得非常真实。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游戏中隐藏的一些小细节也值得玩家好好探究,简直是宝藏!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如果能够加入更多互动元素,体验感会更上一层楼。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款游戏绝对适合喜欢推理和悬疑风格的玩家!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已经推荐很多朋友去玩这个游戏了!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强烈建议大家一定要亲自尝试一下这款游戏,绝不仅仅是案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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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游戏让我对法律、社会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每次遇到游戏中的岔路口,我都感觉自己就像是在调查案件一样紧张刺激!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太喜欢这种沉浸式的游戏体验了, 把我带进了案件世界里。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款游戏不仅能让玩家获得乐趣,还能够学习到一些知识,非常不错!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